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函[2022]27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求,现组织全院师生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活动。
一、调查活动安排
1.调查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1日。
2.调查对象:全体教师、2021级和2022级学生。
3.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治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4.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5. 问卷类型: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二、具体操作步骤
1. 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头头娱乐官网底部“互动平台”。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
2. 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参与答题要求
请广大师生本着对省政府、学校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答题。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答题,感谢您的大力支持!